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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蜜月年,有人获得一生幸福,有人在“闪婚”
日期:2006-10-17 09:06:44 来源:中新社

    今年的中国农历中有两个立春,且逢狗年,属旺盛之兆,故申城赶着结婚的人着实不少。而一些“闪婚”族更是在这个大吉大利的年份中“快马加鞭”完成了自己的婚姻大事。

  所谓“闪婚”,就是男女双方在认识不到几个月、甚至几天后就决定结婚,这是一种在中国年青一代中颇为前卫的“反传统行为”。

  在上海一家健身俱乐部工作的俞滨九月份去黄山旅游,火车上因为借打手机而认识了一位海南女孩,两人一见钟情,游完黄山后携手返沪,并在国庆假期中闪电完婚。

  不过他们结婚证书的“保质期”只有一周,在随新婚妻子去海南看望了岳父岳母后,俞滨结束了这段短暂的婚姻。“我和她的家人无法沟通,也发觉她有很多地方让我不能理解。”俞滨无奈地说。而不能让他理解的那个“她”,自然是指新婚的妻子。

  近日,上海松江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案,准许二十三岁的杨兰和她的丈夫胡奇离婚。杨兰和胡奇在一次聚会上相遇,从认识到结婚不到一个月。婚后,杨兰发现丈夫脾气暴躁,甚至动不动就使用暴力。两个月后,实在难以忍受的她提出了离婚。

  法官认为,杨兰和胡奇虽然是自愿结婚,但相互了解的时间很短,婚姻基础较差。尤其是胡奇对待家庭矛盾采用了粗暴的方式,导致杨兰身心健康受到伤害,两人已无和好的可能。

  有社会学家称,中国人的婚姻行为正在发生变化,一些新潮青年不愿再继承传统婚姻所承载的繁重义务,更排斥外力的影响,而强调婚姻中个人的感受,“闪婚”即是这场“婚姻革命”的最新表现形式。

  不过老一辈人对此“革命”实在无法理解。俞滨的父亲就说,他和老伴谈恋爱就谈了五年,而儿子和一个根本不了解的人结婚,“简直把婚姻当成了儿戏!”要不是俞滨“先斩后奏”,他肯定不会同意这门婚事。

  上海婚姻指导专家张泰生指出,成熟的婚姻中,男女双方经过了长期的感情培养,对彼此的缺点已能理解包容,这正是维系婚姻的基础。而仓促的婚姻,缺乏的正是两个人之间的磨练,“跟着感觉走”的后果往往是难以预料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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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石河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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